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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力挺婆婆(大S曾力挺婆婆一起面对)

日期:2021-09-29 07:34:45作者:看看新闻图片:未知人气:+

4年前,张兰因俏江南官司,被香港法院发现没申报超过约200万台币的资产。

消息传出后,汪小菲在微博发表律师声明,替母亲否认判刑,表示张兰早在去年4月提出上诉,目前还在等开庭,媒体爆料是不实报导,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下为律师声明全文:

今日,有媒体刊发了题为《大S 婆婆张兰藐视法庭被判监禁1 年法官下令拘捕》的文章,引发众多媒体转载和公众关注。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真实情况,张兰女士现授权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和庞文爱律师发表本律师声明。

一、2017年3月15日,CVC 通过其控制的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TED 和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合称“CVC”)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提起诉讼,对张兰女士提出5项藐视法庭指控。针对CVC的不实指控,张兰女士聘请香港著名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出庭抗辩。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审裁决,驳回CVC 4项不实指控,仅保留其1项指控。

二、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女士已经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作出最终裁决。张兰女士将会向上诉法庭提交新证据,以推翻CVC的该项不实指控,相信上诉法庭将依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三、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媒体及作者均应秉承对法律及事实的尊重与敬畏之心,为广大读者提供专业报道和真实资讯,并请社会各界人士对相关报道予以甄别。目前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已经对张兰女士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兰女士保留针对不实报道,追究相关人员人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张兰女士特此向一直给予其关注与支持的广大媒体和朋友致以真诚感谢!

特此声明!

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若剑合伙人/ 庞文爱律师

二O 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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