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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分细则(新交规4月1日实施)

日期:2022/07/08 17:06:32图片:未知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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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们注意了,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新规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超速规定放宽。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3分。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由原来的记12分转变成记9分。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来计算,新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行驶143km/h不记分。

降低记分处罚。未避让校车从6分调整为3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从2分调整为1分;违反禁止标线则是从3分调整为1分,驾驶员在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或掉头,大大降低了因驾驶失误而产生的违章成本;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此外,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

这些行为不再扣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新增扣分项目。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上调记分处罚。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从6分上调为9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从6分上调为9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2分上调为3分。

记分管理制度调整,推行学法减分措施。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来源: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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