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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买老婆市场合法(远赴云南买来缅甸女子做老婆)

日期:2022/09/15 21:15:47图片:未知人气:+

《刑案实录41》,我讲述的是关于中缅边境毒品运输线上的“安徽骡子”的故事。那个故事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中缅边境偷渡现象较为严重。

去年早些时候,我在一篇文章中讲述了四位安徽农民被诱骗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诈骗,后又不得不偷渡回国的故事。

在那篇文章中我提到,中国和缅甸之间有着漫长的边境线,北起西藏,南止于云南西双版纳州,全长约2185公里。由于接壤的很多地方山高水长森林茂密,让一些偷渡者有机可乘,当地一些熟悉路况的人便做起了“蛇头”。

这些“蛇头”一方面运送国内一些不法分子去缅甸从事贩毒、诈骗、赌博等非法活动,另一方面还常常运送一家境贫寒的缅甸女子进入国内,把他们卖给内地老少边穷地区的光棍汉。

本文讲述的就是一群四川光棍汉买来缅甸姑娘做老婆的故事。

四川汉源光棍汉 跑到缅甸买老婆

2013年4月20日发生在四川的大地震,让很多人记住了雅安这个城市的名字。本文中将要介绍的一群买来缅甸姑娘做老婆的光棍汉,就来自雅安市的汉源县。

汉源县位于横断山脉北段东缘,地形以山地为主,大渡河横穿东西,流沙河纵贯南北,形成了四周高山环绕,中部河谷低平的独特地貌,自然风光绚丽多姿。

汉源县风光

历史上的汉源县是比较贫困的山区农业县,山里有些农民因为出不起逐年上涨的彩礼钱,迟迟娶不上老婆。

出生于1976的当地农民徐国东便是如此,年过30依然光棍一条。直到34岁那年,见附近有人去云南花几万元彩礼钱就娶回了年轻漂亮的缅甸媳妇,他动了心,经人介绍也去云南带回一位年仅18岁的缅甸姑娘,这个姑娘叫玛艳卢。

玛艳卢是偷渡入境的,没有合法护照和签证,入境后自然办不了居留证,无法与徐国东去领结婚证,两人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两个孩子,后来玛艳卢冒用他人的中国身份补录了户口,并且学会说一些中文。

玛艳卢在汉源生活了三年后,感觉汉源县农村虽然在中国不算富裕,却比她在缅北农村的生活要好。于是,在2013年和2014年,玛艳卢先后去中缅边境将自己的表姐妹香某和卫某偷渡到中国境内,然后把她们带到汉源,介绍当地人杨某和汪某分别与她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玛艳卢偷渡的方式貌似很简单,她先到云南边境城市临沧市镇康县的南伞镇,走不为人知的小路绕过南伞口岸的边防检查站进入缅甸境内。接了表姐妹后,再用同样的方式回到中国境内,然后用户口本或借用村里别的女人的身份证,给表姐妹买车票返回汉源,从南伞到汉源的直线距离大约是1000多公里,她们因为要绕路,路上耽搁的时间要长一些。

2015年前后,玛艳卢在南伞镇结识了一位叫吴心娣的大姐,此人专门介绍偷渡入境的缅甸籍女子“嫁”到中国,自己从中牟利。

玛艳卢受利益驱动,在和徐国东商议之后,决定跟吴心娣合作,正式当起了地下跨国婚姻的红娘。与他们一起干的,还有一位比玛艳卢早两年“嫁”到汉源的缅甸女子海琴。

在吴心娣这边,她有一位重要的搭档叫张梦思,她是佤族人,在南伞口岸对面的缅甸果敢自治区首府老街市有不少缅甸朋友。

吴心娣让张梦思专门负责从缅甸介绍女孩“嫁”到中国,让玛艳卢、海琴、徐国东等人介绍汉源的未婚男子来云南“买”回缅甸女子当老婆。

吴心娣的弟弟吴朝鲜和女儿刘某也先后加入了吴心娣的团队,吴朝鲜主要负责将配对成功的男女和陪同人员安全送出云南,刘某主要在徐国东、张梦思等人之间联络沟通并带汉源来的人去与缅甸女子相亲。

就这样,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地下涉外婚介机构组建而成。

果敢是缅甸女子主要输出地

婚介费一单一价 五年来逐年上涨

他们从汉源县接的第一单发生在2015年4月。汉源县的老周找到徐国东,让他给儿子小周找一个缅甸媳妇。徐国东就安排玛艳卢和海琴将小周带至南伞镇找到吴心娣,玛艳卢向小周介绍吴心娣是自己的“二孃”。

在吴心娣的家里,小周见到了缅甸女子敏香,印象不错,就给了吴心娣7万元彩礼钱和介绍费。吴心娣拿出8千元让玛艳卢和海琴平分,然后联系车辆绕过边检站将他们送到云县,然后由玛艳卢和海琴领着“小两口”转车回到汉源,到家后玛艳卢、海琴又各收取了小周3000元。

这一趟,玛艳卢和海琴各有7000元进账,吴心娣扣除支付给敏香家人的一部分彩礼钱以及租车费和中介费,收入也相对可观。

由于男女双方的要求和自身条件存在差异,吴心娣等人的收费标准并不统一。价钱基本上是由吴心娣与双方去谈,谈妥了男方将彩礼钱和介绍费交给吴心娣,由吴心娣进行二次分配。

截至2019年7月案发之前,这帮人总共干了5年。早几年一般买一个缅甸媳妇是七八万元,但两三万元的单子他们也接过。到了2018年和2019年前后,吴心娣等人每一单的收费从八九万元涨到十多万元。

因为每次收费数额不等,吴心娣分配给徐国东和张梦思等人的介绍费也是一单一价,但总体上是逐年递增。挣了钱的徐国东和玛艳卢后来还买了一辆私家车,专门搭载汉源籍男子去云南相亲。

由于吴心娣介绍的这些缅甸女子大都是偷渡入境,个别女子虽然是持边境通行证入境,但持该证件只能在边境管理区活动,加上她们基本上都不会说中文,为了将她们顺利带出边境管理区,吴心娣让开黑头车的弟弟吴朝鲜专门负责将配对成功的缅甸女子送到云南的云县、楚雄、昆明等地。

云县距离南伞最近,昆明最远,吴朝鲜按照到云县1500元、到楚雄2000-2500元、到昆明3000元的标准收取包车费。每到一处检查站,他就安排当地摩托车手载着缅甸女子及陪同人员绕小路走,自己则驾车载着来云南相亲的汉源籍男子经过检查站,然后再与缅甸女子汇合。将缅甸女子及其男人送出边境管理区后,再由徐国东驾车或由玛艳卢、海琴等人购置车票,将配对成功的男女带回汉源。

缅甸女子入境后的运送线路

大多数情况下,徐国东和玛艳卢等人都只安排一位汉源籍男子及其家人去云南相亲,但2016年3月,玛艳卢曾一次带了小宋、小任、小骆、小罗共4名未婚男子赶到南伞镇相亲。

但这一次相亲一波三折。四人刚到南伞,吴心娣介绍了四位从缅甸偷渡过来的年轻女子与他们见面。岂料,彼此都没有相中对方,小罗随后先行离开。吴心娣和玛艳卢又安排小宋直接偷渡到缅甸果敢老街市相亲,依然没有成功,只好把小宋又接回南伞另找机会。

小任和小骆后来先后在南伞相中了吴心娣介绍的缅甸女子张某和李某,他们分别给了吴心娣7.5万元和9万元,吴心娣私下分给玛艳卢总计1万元。小任和小骆带着相中的缅甸女子返回汉源县以后,吴心娣又介绍缅甸女子叶某与小宋见面,这一次小宋相中了对方,并付给吴心娣8万元,吴心娣私下分给玛艳卢4000元。

小宋和小任带着缅甸女子返回汉源的时候,都是玛艳卢护送的,抵达汉源的时候,玛艳卢分别向小宋和小任各收取了3000元辛苦费。这样算下来,玛艳卢这一趟云南之行总计挣了2万元。

根据一份统计报表,2020年汉源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万元。

对照这个统计报表,徐国东和玛艳卢当年显然比普通城镇居民挣得多。

娶了老婆不满意 诉求合理可退货

南伞口岸

为了吸引更多的汉源籍男子来南伞相亲,吴心娣与徐国东等人订了一条规矩:配对成功后,如果女方到了汉源受到了男方虐待逃走了,或者共同生活了一年以上又离开了,吴心娣等人不退赔已经收取的彩礼钱。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女方如果跑了,或者向男方提出分手,吴心娣和徐国东等人要退赔男方的彩礼钱和介绍费。

这条规矩定出来以后,打消了一些人心存的顾虑。加上当地人看到有人从云南带回的缅甸老婆看上去都蛮不错,就慕名找到徐国东,让他帮忙介绍缅甸女人。

2019年4月,经徐国东介绍,汉源籍男子范某和父亲一道赶到南伞镇,当时玛艳卢正在南伞,她安排范氏父子在吴心娣家相亲,范某看上了一名缅甸女子后,付给吴心娣12.3万元。随后玛艳卢陪同范氏父子和那名缅甸女子辗转返回到汉源。岂料在范家住下后,那女子和范某就经常吵闹,二十来天后,范氏父子就找到徐国东要求“退货”,徐国东就安排车辆将该女子送回了缅甸,为此吴心娣将之前收取的12.3万元如数退还给范氏父子。

但没过多久,徐国东告诉范某,吴心娣又给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缅甸女子。范氏父子于是再次赶到南伞吴心娣的家中相亲,彼此果然都很满意,这一次范氏父子付给吴心娣10.2万元,然后将该女子带回汉源县共同生活。

类似这样中途“退货”的情况还发生过两三次,只要吴心娣觉得男方诉求合理,大都会全部或部分退还此前收取的费用。

据办案人员统计,从2015年4月至2019年6月,这样的跨境相亲活动,吴心娣共组织、运送28次25人,共牟利11.94万元;其中,玛艳卢参与了22次,牟利7.7万元;海琴参与11次,牟利2.8万元;徐国东参与10次,牟利3.24万元;张梦思参与3次,牟利2.1万元;吴朝鲜参与10次,牟利2.1万元。

上述数据是根据现有证据查实的数据,上述人等实际参与的次数和牟利也有可能要大于这个数字。

根据法律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据国务院办公厅在1994年第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吴心娣等人从事的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跨国相亲活动,不仅违法而且属于犯罪行为。

2019年7月18日、8月8日、8月10日、9月3日汉源县公安局民警分别将徐国东、吴心娣、张梦思、海琴抓获归案。同年8月2日,玛艳卢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以上5个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20年6月3日,一度在逃的吴朝鲜主动到汉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另一名涉案人员、吴心娣的女儿刘某到案后被取保候审,后因怀有身孕,且在此次共同犯罪中情节相对轻微,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汉源县检察院对身居云南边境镇康县的刘某进行了远程提讯,并最终作出了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刘某接受远程提讯

2020年12月30日,汉源县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吴心娣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玛艳卢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海琴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徐国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张梦思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同日,汉源县人民法院以吴朝鲜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这起案件虽然已经审结,但却让已经配对成功的20多对非法夫妻陷入了尴尬、痛苦的境地。包括被判刑的玛艳卢和海琴在内,这些“嫁”到汉源县的缅甸女子大都已经生儿育女,并与中国籍男人及其家人有了感情。但她们的行为属于非法入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她们遣送回缅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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