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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遗产什么证据最有用(继承案件起诉需什么证据)

日期:2021-08-21 06:25:09作者:法妞问答图片:未知人气:+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印象,都认为父母去世之后,其子女就理所当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难道不是吗?世事无绝对,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现有个继承案件,原告是被继承人的父母,被告是被继承人的丈夫。想请问一下,原告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另外,由于房产证不在原告手中,不知道哪里,通过什么办法可以调取?如果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是被告的名字(该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是否影响诉讼?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林梦律师解答:

【证据材料】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为一般公民的,应当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证明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下:

遗产继承证明法定继承关系成立的证据:

①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

② 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

③ 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④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证明是被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房产查询】

房产证可以到房屋登记机关(一般是房产局)查询。

【房产归属】

房产证上写被告的名字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林梦律师解析:

父母过世后财产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吗?

过世前有立遗嘱明确财产由独生子女继承的才可以,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按顺位顺序继承。

首先,父母如果在健在的时候写下遗嘱,明确其名下所有财产在其去世后都是归子女所有的,这个是谁都改变不了的,因为我国的婚姻继承法中明确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先于法定继承。当然,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留有的债务继承人也有义务偿还,只不过是用继承来的财产归还,财产归还后剩下的还是可以继承,财产不够归还的话,债权人就不能再向继承人要求归还了。且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是从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房屋继承无需登记即可取得房屋物权,但是想要处分它,就是出租或者买卖的话就需要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才可以。

其次,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的规则就开始有效。如果父或母其中一方去世时,而祖父或者外祖父还健在的话,你就不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云南省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家,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中心主任。林梦律师执业数年,至今已为1000余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诉讼实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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