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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婚姻第三者怀孕

日期:2022/10/24 22:38:47图片:未知人气:+

案例:晓晴和男朋友恋爱5年,但他始终不结婚,他也不想离婚,可两人在婚外情中发展得很好,晓晴也发现了他出轨的事实。晓晴一气之下将他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无果后起诉至法院求助。下面请看法院的判决!

1.男员工与女员工的婚外情,是否构成出轨?

首先,这属于婚外情。“婚外情”,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与不愿结婚或不想结婚的人发生性关系,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双方婚后的交往内容分析,不存在婚外情的事实。其次,婚外情行为是否造成晓晴和男员工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婚外情行为造成了晓晴与男员工夫妻感情破裂及两人离婚的结果,则双方已经处于婚外情状态。另外,两人婚外情中共同同居又或者是共同生育子女属于婚外情行为。如果双方能够证明其行为给晓晴造成了不正当侵害而不能证明的话,则可以认定其双方间存在正当婚姻关系。

2.婚外情与出轨,属于道德上的出轨吗?

不是。婚外情与出轨是两码事。婚外情虽然在社会上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在我国还是道德标准约束和规范的对象。《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外男女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行为,双方必须遵守法律。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内有配偶者与他人搞不正当关系的行为为出轨行为。

3.婚外情给婚姻家庭带来什么危害?

答:婚外情不是一件什么新鲜事儿了,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人为了找刺激,而采取婚外情的方式。因此出轨给婚姻家庭带来极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家庭成员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婚外情不能作为一件正当的法律行为来对待;二是造成夫妻关系破裂。在婚姻中出现婚外情行为的夫妻双方很可能因为这一点而导致夫妻关系不能维持在一个稳定中发展。

4.婚外情对女员工合法权益的侵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家庭美德的。本案中陈晓与第三者同居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婚外情合同约定要求陈晓和第三者停止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不属于法律所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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